来源:检察日报作者:王超时间:2025-02-11 13:30:00
“我县哈镇旧巴州村的通讯塔迁移工程已经完成,明长城保护系列案件全部结案。”近日,在陕西省府谷县检察院召开的检委会会议上,检察官王娇就该院于2021年起办理的7件明长城保护案件的“回头看”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
府谷县境内的长城是明长城陕西段的东起点,具有丰富的历史和文化价值。2021年5月,府谷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县哈镇旧巴州村段长城边建设有通讯塔和电线杆,不仅影响长城遗址的原始结构及周边环境,还会对历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造成不良影响,该院遂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府谷县检察院经调查查明,通讯塔和电线杆于2007年建立,所在长城段属于明长城附属设施马面(马面是依墙而建的单体建筑,能加固墙体)。2017年4月18日,明长城遗址府谷段被陕西省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2021年6月,府谷县检察院邀请该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通讯塔所属公司负责人以及通讯塔建设公司负责人进行座谈。座谈会上,王娇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建设公司负责人当场表示愿意做好文物保护配合工作,接受相关行政部门以及检察机关的监督。
因通讯塔涉及信号覆盖和用户需求,搬迁难度大,经请示上级检察院,通讯塔建设公司逐步搬迁的整改计划获得批准。此外,该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依法督促其对所辖范围内受损长城的情况进行保护。
2024年11月,通讯塔迁移工程全部结束,这场历时3年的长城保卫“攻坚战”顺利完成。据了解,2019年至2024年,府谷县检察院累计办理明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2件,推动县政府出资520万元用于明长城专项保护。
“我们还组织拍摄了《我家就在长城边上》微电影,打造了府谷县‘长城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相结合的检察文化品牌,把长城精神作为对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和帮教的重要学习内容。”该院代理检察长何周光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