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长城研究院作者:时间:2025-01-10 14:06:24
战国秦汉时期北方长城的修筑,首先体现的是军事功能,但中原王朝经营北方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那里进行农业开发。如果仅仅有长城,没有其他系统的协同与保护,开发北疆的目标就很难达到。在长城沿线进行边塞城镇的建设,就成了开发北部边疆的重要一环。
长城地带边塞城镇的优先发展
修筑长城,首先要解决的是军队戍守、后勤供应等问题。为了免于游牧骑兵的突袭,修筑城池和军事保塞,几乎与修筑长城同时进行着。正如《汉书·匈奴传》所载:“建塞徼,起亭隧,筑外城,设屯戍,以守之,然后边境得用少安。”早期的边塞城镇最初当属于军事要塞。战国时期,燕、赵、秦三国先后北击东胡、林胡、楼烦、匈奴、义渠戎等北方民族,然后在边界地区修筑长城,设置郡县。三国先后新置了上郡、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云中、雁门、九原、代郡、陇西、北地等郡。除了个别郡县在之前已经有了一定的开发基础外,大多数郡县属于尚待开发的地区。这些地区不仅人烟稀少,而且生产生活设施也很差。如果分散居住,缺乏应有的防御,就会经常受到来自北方游牧民族的侵扰,因此,在开发早期,人们对城堡的依赖远大于其他地区。美国学者Gaubatz研究表明:长城地带的城乡发展模式是,城镇先于农村,城镇重于农村,而城镇更多地受商业而不是农业的支撑。城镇显示自身的意义不在于规模,而在于功能。由于军士们或多或少地要从事生产自给,军镇向民镇的转化,是长城地带的普遍现象,许多军镇在转化开始以前便已多少具有了民镇功能。
中原王朝对北方地区的开发,主要是为了利用广袤的土地发展农业生产。北方地区地广人稀,随时可能面临游牧民族的骚扰侵袭,没有城镇的防护,缺乏安全感的农民很难在那里长期定居。唐晓峰先生认为,在长城地带,社会组织、社会控制的松散性是其主要形式。徭役租税的疏漏,人口的流散,造成更灵活自由的集市经济,官府更易于与商人勾结,在这里,也充满商机。因为军事与商业的突出地位,这种地区人 们对于城镇(堡 )的依赖大于其他地区。有了长城的保护和城镇的依托,才会聚集更多的缺地农民移民戍边,兴修水利,安居乐业。
以内蒙古河套地区为例,秦始皇时派蒙恬北击匈奴,夺取河南地,李斯上书反对。其理由是:“匈奴无城郭之居,委积之守,迁徙鸟举,难得而制也。轻兵深入,粮食必绝;踵粮而行,重不及事。得其地不足以为利也,遇其民不可役而使也。胜必杀之,非民父母也。 靡獘中国, 快心匈奴, 非长策也。”这说明秦始皇时期,河套地区尚不具备农业开发的良好 条件。秦朝为防御匈奴,大量派人到北方修筑长城、戍守边地,但由于气候寒冷,环境恶劣,水土不服,生存艰难。“秦之戍卒不能其水土,戍者死于边,输者倴于道。秦民见行,如往弃市。”百姓视徙边为畏途,秦朝只好将罪犯和身份低贱者强制流放到北部边疆地区。“因以谪发之,名曰‘谪戍’。先发吏有谪及赘婿、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又后以大父母、父母尝有市籍者,后入闾,取其左。”秦始皇进攻北部边境 地区,由于没有城镇依托,缺乏农业开发的条件,结果“暴兵露师十有余年,死者不可胜数,终不能踰河而北”。秦朝末年,“蒙恬死,诸侯畔秦,中国扰乱,诸秦所徙谪戍边者皆复去,于是匈奴得宽”。可见,缺乏城镇保护,就难以在北部边疆地区进行持续的农业开发。
汉武帝时期,把打击匈奴作为长期的国策,对北部边疆地区进行了持续的投入和建设。修长城边塞,筑城池堡垒,派军队屯田戍守,建水利工程设施,鼓励贫民戍边。建朔方城成为汉武帝加强北部边防的具有典型意义的重要措施。
马邑之围后,匈奴连续对汉朝边境郡县进行攻击和骚扰。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汉武帝派时任车骑将军的卫青从云中郡出击匈奴,经高阙,再向西直到符离,击败了匈奴的白羊王和娄烦王,重新夺取了河南地。汉武帝接受了主父偃的建议,设置朔方郡。为了巩固胜利成果,“又兴十余万人筑卫朔方”,国家投入巨大的财力、人力修筑朔方城,“转输甚辽远,自山东咸被其劳,费数十百巨万,府库益虚”。朔方城及边塞城镇的修筑,使西汉王朝在北部地区有了可靠的依托,便于在这一地区开展大规模的屯田开发。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山东被水灾,民之多饥”,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仍无力解决,“乃徙贫民于关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余万口,皆仰食县官”,这里成为西汉移民救灾的核心区。为了稳定收成,提高农业产量,政府组织兴修水利,“朔方亦穿渠,作者数万人,各历两三期”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汉武帝亲自到北部边疆地区巡视,“出长城,北登单于台,至朔方,临北河。勒兵十八万骑,旌旗径千余里,威震匈奴。”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汉武帝“遣光禄勋徐自为筑五原塞外列城,西北至卢胊,游击将军韩说将兵屯之”。塞外列城修筑在阴山以北,俗称为汉武帝外长城。外长城的修筑,将匈奴挡在了大漠以北地区。
朔方城的修筑,充分体现了战国秦汉时期边塞城镇的优先发展与带动作用。有了城镇的防护与依托,可以将驻兵、屯田、兴修水利、修筑长城结合起来。长城与边镇互为依托,相互援助,有利于边疆的巩固与开发。到汉武帝时期,河套地区被称为“新秦中”,东汉应劭解释说:“秦始皇遣蒙恬却匈奴。得其河南造阳之北千里地甚好,于是为筑城郭,徙民充之,名曰新秦。四方杂错,奢俭不同,今俗名新富贵者为新秦,由是名也。”说明这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仅可以和关中地区的秦中相提并论,并且贫民在这里会有更多的发家致富机会,其中的关键点就是“为筑城郭”。
由于边塞城镇有据守、囤粮、调兵、管理、交通、商业、金融、手工业等多方面的社会职能,依靠城镇,长城地带的社会生活才有活力、有保障。“这些城址是长城防御系统当中的重要一环。长城是第一道防线,依长城而建的障城和烽燧是长城的辅助设施,它们共同防护着分布于长城之内的郡县城址。这些较大的郡县城址离长城防线较远,且多筑于河流沿岸、谷地、地理位置险要的台地、适于耕作的平原地带等多种地理环境。秦汉政府迁徙内地人屯田戍边,这些郡县城址是长城防线的纵深,同时在人员和粮食等方面为长城防线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无论古代还是现代战争,后勤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战国秦汉时期边塞城镇的建设主要包括郡县城址、都尉以下的守备城、长城沿线的障城、重要关隘的关城等。战国秦汉时期,在一些边塞地区陆续出现了早期城镇。战国时期,北方地区重要的边塞城镇如赵国的九原郡郡址,其地址被认定为包头的麻池古城。麻池古城由南北两座城址组成。张海滨认为该城的北城就是赵国九原郡的郡治九原城,而南城为秦汉时期的五原郡郡治。赵国的云中郡在赵武灵王时期设立,其郡治在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的古城村。考古调查证明,该城城址具有早期城址的特征,城外有战国时期的墓葬群分布。1988年在古城址西门外发现一个残罐,罐底戳印阴文“云中”二字,这是判断该城为赵国云中郡故城的有力证据之一。平刚城是燕国设置的右北平郡的郡治,位于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甸子乡黑城村。其城池由花城、外罗城和黑城三个城址组成。“花城应是战国燕国所修筑的一座军事防御城堡。城内出土的遗物,在此地的三座城址中,时代也是比较早的,比如主要为羼滑石粉粒的绳纹红陶锅,具有显著的战国时期的特点。更重要的是花城南墙为后来的外罗城和黑城所打破,黑城又利用了外罗城,这种明确的地层关系,是花城较其他二城为早的最可靠的证明。”外罗城已经被证明是西汉的右北平郡的郡治,考虑到战国秦汉时期右北平郡的延续性,花城当为战国时期燕国的右北平郡郡治平刚城。
秦汉时期,随着中原王朝对北方地区的开拓与控制,特别是汉武帝时期,经过与匈奴的连续战争,夺取了河南地和河西走廊地区,将匈奴赶到了大漠以北。在河套地区增置朔方郡、五原郡,在河西走廊地区设置了酒泉、张掖、敦煌、金城、天水、武威诸郡,在长城沿线兴起了更多的边塞城镇。这些城镇主要分布在长城沿线,从辽宁到甘肃的北方长城沿线以南,发现有秦汉时期的城址数百座,主要分布在辽宁西部、内蒙古东部、河北北部、内蒙古中西部、山西、陕西、宁夏、甘肃地区,与长城形成犄角相依的关系。王晓琨曾对河套地区战国秦汉时期的城址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调查,共发现157座城址。其中,相当于战国晚期到秦代的有25座,相当于西汉早期到东汉时期的有87座,还有45座未能进行分期。从河套地区丰富的边城遗址可以看出,战国秦汉时期,城镇在边疆开发中具有的重要作用。俞伟超认为:人口集中于城市的情况,在战国至汉代(至少是西汉),在我国历史上是少见的。这样的历史,完全可以说是城市的历史。
战国秦汉时期边塞城镇的功能
与内地城镇突出的经济功能与管理功能不同,边塞城镇的建设,首先突出的是它的军事功能,然后是农垦功能,同时也兼具政治功能、经济功能、交通功能和商业功能。·
在边塞城镇的诸多功能中,军事功能是基础,特别是在开发初期,其重要性更加凸显。中原王朝依靠军事力量突入北方游牧地区后,为了巩固军事成果,首先需要修筑长城。修长城是一项漫长的艰苦工作,需要以郡县城镇作为指挥中心、军队调动中心、物资储备中心。长城修筑后,边郡郡治与都尉所在的城镇也负有预警、指挥、调度、协调军队的功能。战国秦汉时期中原王朝出击北方游牧地区,也多以边塞城镇为依托。边塞城镇便于集结将士,储存物资,调度供应,是准备部署大规模战争的绝好地点。从《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可以看到,汉武帝时派卫青、霍去病出击匈奴,出兵地点包括上谷、云中、代郡、雁门、高阙、朔方、右北平、定襄、陇西、北地等,应该多指郡治所在的城镇或边塞防御城址。
如果敌方突破长城防线,城镇就成为又一防御工事,当地居民进入城镇坚守,并可向附近其他城镇请求调兵援助。在已经发现的汉代城址中,有一些城镇具有双城垣,就是为了军事防御的需要。除了郡县治所及都尉治所等规模相对较大的城镇外,中原政权还在边塞地区修筑了一些军事目的更明确的障城。障城多依长城而建,主要用于驻兵、预警等。在长城的重要关口建有关塞,关塞本身具有极强的防御功能。汉代边疆地区的关塞,都建立了完整严密的军事防御体系,包括烽火预警体系和自身防御体系。
关塞的军事组织系统包括由都尉、候长、燧长组成的各级军事组织。预警方式包括设置斥候骑士,主动出塞侦知北方游牧军队的活动情况,及时报警。设置天田观察匈奴人的活动痕迹。天田是沿关塞铺设的人工沙带,宽5米—7米,凡人马经过都会留下痕迹,通过这些痕迹就能了解对方接近关塞的人马数量等情况,从而防止敌军的偷袭行为。传递烽火报告敌情,这是关塞预警体系的核心部分。烽燧一般建筑在视野开阔之地,并且也很注意利用天然形成的有利于观察四野的制高点。每座烽燧都有戍卒把守,遇有敌情,白天煨烟,夜晚举火,所燃烟火在30里外都能看到,通过层层传递,把敌情及时传递到后方,以便上级长官及时组织人马应对。当烽燧受到敌方攻击时,除了及时报警之外,还要坚持战斗固守抵抗,以待援军的到来,不得弃燧逃走。传递烽火信号的具体规定称之为“烽火品约”。通过“烽火品约”,可以将敌人的具体情况,包括来犯敌人的数量、具体方位等及时传递到边郡决策者手中。
除了军事功能和行政管理功能外,随着边疆地区的稳固,塞外边城的经济功能逐渐凸显出来,一些军镇逐步向民镇过渡。为了保证前线将士的物资供应,减少运输费用和国家消耗,屯田成为物资补给和巩固边防的重要措施。主父偃建议设置朔方郡,修筑朔方城,就是因为“朔方地肥饶,外阻河,蒙恬城之以逐匈奴,内省转输戍槽,广中国,灭胡之本也”。晁错在给文帝所上《守边备塞书》中,就设计了一套把屯田与边塞城镇建设合为一体的方案。“然令远方之卒守塞,一岁而更,不知胡人之能,不如选常居者,家室田作,且以备之。以便为之高城深堑,具兰石,布渠答,复为一城其内,城间百五十步。要害之处,通川之道,调立城邑,毋下千家,为中周虎落。”修筑边塞城镇,以边城为中心进行屯田开发。屯田之人平时耕种土地,遇到敌军来袭迅速进入城镇,杀敌自卫。随着移民的增多,边城之外的农业定居点也在增多,但仍然是依托边城屯田耕织。在一些边塞城镇中,发现了田地、水渠等遗迹,也证明了城镇与屯田的密切关系。在西辽河流域的战国秦汉长城以南的障城的考古发掘,也常有用于耕作的农具出土。如赤峰南长城的15座守备城址中,就有四五座城址发现有铁钁等农具。即燕、秦、汉长城的戍卒,亦有耕田相守的屯戍性质。
边塞城镇在手工业、商业、交通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西汉后期,特别是呼韩邪单于内附汉朝,汉匈和好,“北边自宣帝以来,数世不见烟火之警,人民炽盛,牛马布野”。呼韩邪单于上书汉朝,要求替汉朝守卫北部边境,“请罢边备塞吏卒,以休天子人民”。边塞地区享有了60多年的和平发展局面,边境开发达到了极盛时期。许多边塞城镇的军事职能退化,经济职能上升,成为工商业中心和贸易中心。呼和浩特二十家子古城被认定为西汉定襄郡下面的一个县治所在。“古城分为内外两重城,先后已发掘出官署、炼铁场、砖瓦窑、陶器窑、民居及窑穴遗迹多处。这里出土的遗物大致可排比为西汉的早、中、晚三期,其中有完整的铁甲胄和大批封泥,都是极有价值的表现。封泥印文有‘定襄丞印’‘安陶丞印’和‘平城丞印’等职官印,可证实为西汉定襄郡之一县治。”二十家子古城在西汉边塞城镇中很有代表性,说明其手工业的发展不仅类型齐全,规模也很可观。1973-1974年,内蒙古文物工作队对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霍洛柴登汉城进行了发掘,“城垣约略可见,城内砖、瓦、陶片比比皆是,从地表遗物判断,城内有官署区、铸钱作坊、铸造兵器的遗址及其他冶炼遗址,出土‘大泉五十’‘小泉直一’泥质钱范及‘中营司马’‘西河农令’等官印。这颗官印的出土,说明此城有可能是汉代西河郡治所在地”。在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甸子乡黑城村发现的汉代右北平郡郡治平刚城遗址中,也出土了一批西汉王莽时期的铸钱陶范,有的陶范上还铸有文字。同时还发现了坩埚碎块、炉砖、炼渣、六种汉代货币以及铁锛、铁锄、铁锸、铁铲、铜叉等生产工具。在汉代边塞城镇遗址中,不仅有种类齐全的手工业作坊遗址,而且还有铸造兵器的遗址,特别是铸钱作坊的发现,说明这里的手工业和商业都很发达了。边城的商业交换内容颇丰富,它包括了与内地交流、对外贸易、本地贸易三个方面,很多边城附近分布着众多汉代墓葬群;武威磨咀子62号墓出土的鎏金耳环,48号墓出土的精美丝织品,包头西园汉墓,准格尔旗勿尔图沟汉墓出土的博山炉、刀剑和银川市平吉堡汉墓出土的丝织品、竹编等皆是边城与内地交流的有力证据。
可见,战国秦汉时期,在北部边疆地区开发的过程中,不仅长城起到了重要的防护作用,而且边塞城镇的建设也起到了核心与依托作用,处于优先发展的地位。“与长城共存的不是荒原,也不仅仅是稀疏村落,还应该包括沿边城镇,而城镇与长城的关系更为直接,应该说主要是城镇与长城共同组成这里的人文地理结构。从长城城墙扩展到沿边城镇,使我们的观察从军事学移入社会学。由于沿边城镇在据守、管理、交通、商业、金融、手工业诸方面的社会职能,长城地带的社会生活才得以运转,长城自身也才有其活力,离开人类社会的支撑,长城只是一件死物。”边塞城镇建设与长城修筑、屯田开发互为条件,相互依托,达到了在边疆地区将战、守、耕相互结合、三位一体的目的。“历史的经验证明:仅靠战与防并不足以克制游牧人的侵暴,因为游牧族本不羞遁逃,来如雷电,去如飘风,流移转徙,乃其常规。面对侵暴,只防不战,乃为被动;只战不防,则不能持久;亦战亦防,而不屯耕,便无根本;无战无防,则不能卫中华农业。故对付游牧部族的入侵,一个完整的边防路线和体系必须将耕、战、防(戍)三者密切结合为一体。”长城修筑与边塞城镇建设,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