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作者:时间:2021-10-26 12:24:10
为了更好地保护长城,宣传长城保护法律、法规,明示违规责任,近日,北京市怀柔区文物所在涉及长城的怀北镇、雁栖镇、渤海镇、九渡河镇四个镇的长城沿线重要的登城路口上,新设置了15块写有法律法规及相关罚则的长城警示牌。
警示牌上的内容分法条、内容、处罚标准三部分。并标明,国家级《长城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二)规定,“有组织地在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段落组织活动的”,对组织者罚款1万—5万元,对参与个人罚款1000—5000元;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二)(三)和第二十条规定,“组织游览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对于组织者罚款1000元—3万元;“攀登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的个人,罚款200—500元。
“以前游客来了,我们跟他们说未开放段长城不能爬,大部分游客都能听进去,但也有一些人不听劝阻,我们没有执法权,也不能硬拦。”长城专职保护员老杨告诉记者,“现在有了这个警示牌,什么法规、怎么规定的、罚多少钱,都写得清清楚楚,我们再劝导时就更硬气了。”
据了解,北京市从2019年起就聘用了长城专职保护员队伍。2020年5月,北京市怀柔区文物所给全区131位长城专职保护员配备了长城电子巡检仪,其中就有“违法登城告知”功能。当保护员发现有人要非法攀登野长城时,可以让对方用手机扫巡检仪“违法登城告知”项里的二维码,内有“非法攀登长城人员违法告知书”。点击“告知确认”按钮后会出现“申请使用”定位信息和手机号的提示,点击“允许”后,违法登城人员的手机号码会自动传到系统后台,一方面执法人员可以据此追责,另一方面,如果非法登城人员不听劝阻执意登城发生危险,便于第一时间确认位置信息进行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