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报作者:石铮时间:2020-10-29 11:26:13
近日,陕西省政府公布了境内42处长城保护名单,其中新公布40处,扩展项目2处。
日前,省文物局会同有关市、县、区确定的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42处长城保护名单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其中明长城30处,战国秦长城6处,战国魏长城3处,隋长城3处。这些长城遗址绝大部分分布在榆林、延安两市,另外渭南市的合阳县和澄城县各有一段战国魏长城遗址。
省政府要求各有关市、县、区政府要对依法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在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进行工程建设。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已有的有碍文物保护的建筑和设施,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予以拆除或迁移。省政府还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根据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保护责任主体,切实做好我省境内长城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