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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内外是故乡

——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长城保护系列报道之破题篇

来源:正义网作者:柴春元 南茂林时间:2021-12-21 14:43:10

2021年9月15日,甘肃省嘉峪关市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嘉峪关关城,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活动。《方圆》记者 张哲 摄

“每次来大红泉堡,我们车上都得备一把铁锹。”

  嘉峪关关城西南40多公里处,是险峻的祁连山口。大红泉堡,是守护这个隘口的明代军堡。茫茫戈壁滩,路在有无间。2021年9月14日,笔者随同甘肃省嘉峪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师占龙穿越戈壁,回访一位叫老安的“奇人”。

  “钉子户”当了文保员

  眼前的古堡,是一个夯土的墙圈,远处山坡上矗立着一座烽火台。岁月侵蚀已让它们残缺不全,但收拾得干净整洁,防护栏很牢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碑也十分醒目。

  与文物保护员仔细查看古堡情况后,我们一起来到老安的新家,大家又聊起一年多来这里的变化。

  时间回溯到2020年4月14日。在甘肃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嘉峪关市检察院发现,偏远荒凉的大红泉堡被人为占用、居住、饲养牲畜,文物安全和环境风貌受到严重破坏。

  占用古堡的人,就是老安。老安,原籍河北,50多岁,年轻时来甘肃打工。从1998年起,老安就在大红泉堡里“安营扎寨”了:他建起羊圈、房屋,安装风力发电设备,用石块修补城墙残缺部位,与家人在古堡内生活。2006年,《长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大红泉堡被纳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些年,当地文物部门做过老安的工作,要他搬离古堡。可老安一直没走,成了古堡里的“钉子户”。

  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怎么办?检察官认为,对于堡内违法情形,嘉峪关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下称研究院)未依法履行日常管理保护职责,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也未采取有效监管措施。2020年6月16日,嘉峪关市检察院向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出督促履职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随后,检察官与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研究院的工作人员一道,先后7次来到大红泉堡,与老安反复沟通。2020年6月23日,老安终于同意搬迁并签订了整改承诺书。接下来,检察院、文化和旅游局、研究院又协助老安在大红泉堡附近修建了住房。同年8月,检察院收到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书面回复: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2021年,乔迁新居、继续在附近养羊的老安被聘为大红泉堡文物保护员。如今,“大红泉老安”也出名了,他告诉笔者,时不时还有人远涉戈壁,慕名来访……

  数十年的难题,就这样顺利化解了。但对师占龙来说,其中的艰辛如鱼饮水:“一开始,我们见到谁都得先介绍检察公益诉讼是怎么回事、做什么、怎么做,就像作文里的‘破题’;然后是第二题:争取有关部门和当事人的理解、支持;第三题,就是参与进来,一起解决问题。”

  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共收到3份有关长城保护的检察建议,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这个过程不仅消除了长城的顽疾,更让我们深刻体会到,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在目标上是一致的,公益诉讼既是监督,也是助力,是实现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公益多赢共赢的有效途径。”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李进贤感慨道。

  “我们已经约谈了有关经营单位,现在,游客乘直升机俯瞰长城、影响关城风貌的游览项目已经叫停。”

  配合融洽了,沟通也热络起来。在嘉峪关关城,当地长城保护研究所所长张斌一边介绍长城保护举措,一边向甘肃省检察院检察官雷晓媛交流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检察官成了好朋友

  李文俊,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长城镇五墩村的村支书,他还有一个身份——长城保护员。他每周都要将自己负责的长城段巡查一遍,把最新状况及时上报。

  武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王树华说,像李文俊这样的长城保护员在武威有226名,目前,武威市已初步建立起包括文物部门、长城沿线乡镇政府、村组、长城保护员在内的四级长城保护责任体系。

  严密的保护网得以建立,得益于甘肃省检察机关的一次“集中发力”。这次“集中发力”,用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朱玉的话说,是法律监督与新闻监督的成功结合。

  2019年12月,有媒体刊发一篇报道,反映了凉州区存在长城成为当地村民宅院墙、圈舍墙和人行道,长城墙体被村落和农田包围等情形。

  根据这条线索,2020年6月23日,甘肃省检察院正式立案长城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并成立由检察长朱玉担任主办检察官,第八检察部、检察技术信息处、警务处等部门干警组成的专案组,对省内14地28处长城遗存进行现场调查。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甘肃省检察院主动与武威市、定西市政府和甘肃省文物局磋商沟通,听取意见建议。接下来,省检察院三位副检察长分别带队,向三家单位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并深入长城沿线实地调研。几个月后,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全部得到了解决。同时,甘肃省检察院还指导该省各地检察机关对长城文物保护问题进行系统、全面的检察监督。截至目前,甘肃省检察机关已发出有关长城保护的检察建议111份。

  在五墩村,曾被媒体曝光的长城段,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城墙两侧的农田已后退5米,5米之外,是新架设起来的长城防护围栏。

  离开武威时,王树华又建议我们走访了位于天祝县的乌鞘岭段长城。这里是河西走廊最东端,明长城与汉代壕堑在高山并行。天祝县长城保护站站长刘奎说,他们每季度都会对重点长城段落进行全面巡查,还聘请了当地牧民担任长城保护员;此外,乌鞘岭段长城围栏工程设计方案也已获省文物局批准。

  “办案中,我们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争取有关行政部门、地方政府和当地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真正形成了合力。”谈到公益诉讼在长城保护领域的“破题”诀窍,朱玉这样告诉笔者。

  “通过几次合作,我和不少检察官都成了好朋友。检察官还找我借阅了不少文物考古方面的书,他们都快成文保专家了!”甘肃省文物局调研员梁建宏一席话,既道出了文物工作者对检察官的亲近感,也透露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细致与辛劳。

  清水营的影视基地拆掉了

  “长城内外是故乡。”走访西部长城,我们对这句话有了更直观的认知。

  千百年来,长城已与沿线农牧民生产、生活水乳交融于一体;这些年,西部风光备受影视制作者青睐,又让长城保护面临新挑战。如何在厘清保护边界的同时,让人与长城相互滋养,是长城保护中的难点,也是公益诉讼的又一待破之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清水营村,有座清水营城址,为省级文保单位。自2008年起,多个影视剧组在这里拍摄。

  2016年,宁东镇政府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审批,由某影视公司在清水营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开工搭建了一座木质影视拍摄基地。施工方在清水营墙体上以打孔方式搭建拍摄场景,给城址造成严重损坏。2019年10月,灵武市文物部门向宁东镇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2020年8月初,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清水营的影视基地并未拆除,墙角还遗留着大量建筑垃圾。同年8月18日,灵武市检察院向宁东镇政府、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切实整改影响文物安全和有碍清水营环境的行为,恢复城址历史风貌。不久后,检察院收到书面回复,违法搭建的影视基地已基本拆除。

  线索发现之后的一系列办案、整改环节,承办检察官马赞一直参与其中。谈到该案办理中的难点,马赞深有感触:“最难的,就是说服清水营村干部和群众同意拆除。因为村子和城址紧密相连,这个影视基地也成了村里的一条‘财路’。”为此,灵武市检察院还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宁东镇政府、村干部召开现场会,邀请专家前来说服论证。

  “村民的工作做通了,影视基地也拆了。下一步,如何处理好清水营开发和保护之间的关系,让长城资源得到合理利用,有关专家还在进一步论证之中。”马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