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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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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鸿宾、梁民 2021-01-07 16:42:45

【朱元璋】(1328~1398)明王朝的创建者和开国皇帝。字国瑞。其先世为沛县(今江苏沛县)人,其父朱世珍迁徙濠州(今安徽凤阳)钟离。朱元璋17岁时,父母及兄相继去世,家室甚贫。元璋旋入寺为僧。

元顺帝至正十一年(1351),爆发了大规模农民反抗斗争,其中以刘福通领导的红巾军力量最为强盛。次年,朱元璋参加濠州郭子兴领导的红巾军,并以擅长谋划颇具领导才干而得以升迁。此后,朱元璋奉命南略定远、进占滁州,渡江攻克太平、溧水、溧阳等地,并继郭子兴后成为义军首领。至正十五年,刘福通拥立韩林儿建国号宋,建元龙凤,朱元璋接受其封号,又引用冯国胜、李善长等谋士和武将常遇春、胡大海诸人,使他的势力迅速发展壮大。至正十六年(1356),朱元璋攻占建康(今江苏南京),他以此为根据地,不断向周围扩充势力,至正十九年,建康周围和皖南、浙东东南地区年都为他所控制。朱元璋还大量招纳当地有影响的重要人物,如刘基、宋濂、叶琛、章溢等,这些人协助朱元璋,积极开拓,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朱元璋在其辖区内注意恢复农业生产,使百姓得以稳定生活,又在各地兴修水利。经营农田,设官立制,成效显著,并获得大力支持,其军队力量迅速壮大。二十年,朱元璋在鄱阳湖与陈友谅决战,将其主力消灭,从而解除了其西方最大的威胁。二十七年,他又消灭苏州张士诚势力,浙江方国珍亦遣使归降,至此,东南半壁江山尽归其有。

至正二十六年(1366),朱元璋派人杀掉韩林儿,蜕化成为地主阶级的代理人。在“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的口号下,1367年率军北伐。次年正月,朱元璋在南京称帝,建立明朝,改元洪武,是为明太祖。八月,北伐军攻占大都(今北京),推翻了元朝的统治。

朱元璋即位后,采取各种措施,加强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在职官制度中,他首先罢废中书省和丞相,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接听命于皇帝。以兵部和五军都督府分掌兵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分典刑狱,使其互相牵制,皇帝则凌驾其上进行控制。在地方上,全国设置十三布政使司,布政使、按察使和都指挥使管理一省的兵、民、钱、谷。同时中央加强监察机构的职能,经常派御史出巡查视各地。为加强明朝的军事力量,朱元璋创设卫所制,即5600人组成一卫,1120人为一千户所,112人为一百户所,分置指挥、千户、百户等官。卫所遍布于全国,军士单独列籍,一般为世袭。卫所军士平时由各地负责,战时则划归兵部将领统辖,这样就将管兵权和带兵权一分为二,总由国家负责。大明法律体系的确立,更能表现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的强化。明律对反叛朝廷及结党营私等惩处极严,对人民的控制最明显地表现在户籍乡里制度上。洪武十四年(1381)和二十年相继颁布了黄册和鱼鳞册,前者重在户口登记,后者则以田亩产业为主,以此限制百姓迁转和豪富隐匿人口。里甲制和关津制目的是控制百姓于土地之上,为国家进行生产。朱元璋另一项加强统治的措施就是延续唐宋以来实行的科举制度,所不同的是朱元璋规定以八股文取士,专以四书五经命题,以南宋朱熹的注释为依据,这样就把知识分子的思想限制在程朱理学范围之内,实际上扼杀了新学问和新思想。洪武十三年和二十六年(1380~1393),朱元璋又通过胡惟庸和蓝玉一案,诛杀了数万名功臣,以此扫除他们对专制集权的妨碍或破坏作用。他还将自己的24个儿子和1个从孙分封到全国各地,以便牢牢控制着朱氏王朝。

在经济方面,朱元璋鉴于元末以来社会动乱,人民流离失所,生产停滞,下令农民归耕,鼓励开荒种粮,发展生产;承认农民开垦的荒地归为己有,免除三年徭役赋税;又把北方各城市周围的荒地分给无地者耕种。同时在各地推行民屯、军屯和商屯等形式的屯田,其中民屯和军电的规模很大。大力提倡农业经济作物的种植,以此作为奖惩地方官员的一项重要内容。明朝初年,朱元璋还下令组织各地兴修水利,修复了不少大大小小的水利工程,中央政府不断派人去地方督察。对于工商业,朱元璋执政时也采取了一些有利措施,如商税保持在三十税一的比率,全国的税课机构仅在洪武十三年(1380)一次诏令中就裁撤了354所,改由州县管征。在这些措施的促动下,明初社会生产得以较快恢复和发展,整个社会也从动荡走向安定。

洪武三十一年(1398)闰五月,朱元璋病卒,享年71岁,执政长达31年。死后葬于南京孝陵。

(选自《长城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