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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样保护我们的长城?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刘琼 2007-07-10 15:45:00

北京时间2007年7月8日凌晨,世界“新七大奇迹”评选结果在葡萄牙揭晓,中国万里长城不负众望,脱颖而出并名列榜首。这一结果无疑让刚刚在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收获颇丰的中国遗产保护组织和亿万中国人感到骄傲:万里长城,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宝贵遗产,更是整个人类历史文化宝库里的珍宝,它证明了中华民族创造历史的辉煌,也是人类传承历史奇迹的明证——用夯土和砖石垒砌的这一世界建筑奇观,历经千年风霜巍然屹立至今!高兴之余,笔者心情并不轻松——这不是居安思危,因为危机迫在眼前。

长城作为我国第一批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由于体量大、建筑材质不均匀、跨省跨区域管理,保护和管理长期处于“真空状态”。在取材性破坏、旅游性破坏、建设性破坏、修复性破坏四大破坏“主力”的作用下,万里长城严重缩水,容貌剧烈毁损。其中,与风雨雷电不可抗逆的“剥削”、荒漠化的大肆进攻等自然威胁相比,人为的破坏性更大;在人为的破坏行为中,又以一些地方政府和商业集团名义实施的“建设”破坏力量最大。那么,我们如何能做到像一首歌里唱的“万里长城永不倒”?

长城保护现状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2006年底,《长城保护管理条例》正式出台,依据这部专门法规,破坏行为将依法论处。在长城保护的风风雨雨中,值得一提的是几十个民间组织的长期自觉奉献,热情之高、素质之专、公心之强,实在令人感佩。今年文化遗产日,政府表彰的一批长城民间保护者中,有教师,有公务员,更有许多祖祖辈辈生活在长城脚下的普通农民。

然而,与普通民众的文化自觉相比,包括长城在内的遗产保护,急需提升一些地方官员的文化自觉,如此才能纠正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重申报、轻保护”“重利用、轻管理”“重小我、轻大局”等重大误区。一味追求经济回报以树政绩,过度不合理的旅游开发由此产生;通过轰轰烈烈的城市改造运动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导致遗产地的原真性、完整性等迅速丧失。这些竭泽而渔的开发和改造,为世界遗产的长远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

包括长城在内的世界遗产,有别于一般的经济资源,无论保护还是展示,都具有很高的知识性和专业性,要在科学管理的前提下加以合理利用。目前在我国,自然遗产的中央级管理单位是建设部,文化遗产的中央级管理单位是国家文物局,其主要权力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都下放到地方政府,而一些地方政府则过多地考虑了自身利益。这导致在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上,旅游部门、文物部门、建设部门均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地方则从地方利益出发,条块分割,大家的屁股长期坐不到一条板凳上。

有专家认为,改革我国现有的世界遗产管理体制,成立一个由国务院挂帅的协调组织,把遗产保护和利用统筹起来,变被动保护为积极保护,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