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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督促灵武市政府对明长城(灵武段)清水营坞城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来源:正义网作者:时间:2022-06-23 17:02:37

基本案情

自2008年起,多个影视剧组在位于宁夏灵武市明长城(灵武段)清水营影视城拍摄过《画皮》《花木兰》《雪狼谷》《边城浪子》《萍踪侠影》《辛弃疾》《九龙天棺》等四十余部影视剧。2016年,电影《霍去病》剧组经与灵武文管所和清水营村商议并达成口头协议,在明长城(灵武段)清水营坞城墙体搭建木质步道,影响文物本体安全和有碍文物保护单位环境风貌行为。

检察机关履职亮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明长城(灵武段)清水营坞城墙体搭建步道且未拆除,影响文物本体安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该线索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2008年起,多个影视剧组在宁夏灵武市明长城(灵武段)清水营影视城进行拍摄。2016年,电影《霍去病》剧组经与灵武文管所和清水营村商议并达成口头协议,在明长城(灵武段)清水营坞城墙体搭建木质步道进行电影拍摄。2019年10月31日,灵武市文物局向灵武市宁东镇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宁东镇政府在明长城(灵武段)清水营坞城墙体上搭建步道的行为,违反了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要求其立即整改,截止检察机关发现线索时,坞城墙体搭建的木质步道仍未拆除。2020年8月18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灵武市人民政府怠于履职案予以立案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灵武市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责令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影响文物本安全和有碍文物保护单位环境风貌的行为,恢复城址历史风貌。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巡查、检查,防范和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收到检察建议后,灵武市人民政府立即责令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对明长城(灵武段)清水营坞城墙体拱建的木质步道问题进行查处,并要求其加大文物执法监察力度,跨区域、多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破坏文物行为。2020年11月12日,相关行政机关已组织对违法搭建的木质步道及坞城内违法搭建的临时建筑拆除,恢复了明长城(灵武段)清水营坞城墙体历史原貌。

经过检察机关跟进监督,行政机关整改落实到位,并同时把文物保护工作列入当地市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文物保护责任单位为成员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常态化开展。

办案效果

文物作为历史的物质遗存,是我国悠久历史文化的见证和重要载体。宁夏素有“长城博物馆”之称,灵武,古时灵州所在地,一直是中原王朝驻守望西北边关的战略要地。秦、汉、隋、明四朝统治者都曾在灵州修筑过长城,灵武境内的长城,又以明长城保存最为完好和气势雄伟。检察机关在全国重点文物明长城灵武段存在文物本体受损的情况下,通过向当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由灵武市人民政府牵头,协调多家文物保护责任单位共同履职,在较短时间内解决了文物受损的现状,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同时行政机关举一反三,通过理念的转变、妥善处理好文化保护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关系,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为持续有力保护文物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