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 

《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出台 为长城保护传承利用长效机制提供重要遵循

来源:国家文物局作者:李瑞时间:2019-01-25 19:45:00

近日,经报国务院同意,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长城保护总体规划》。1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玉珠,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出席,介绍《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刘玉珠表示,《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实施《长城保护条例》的重要进展,是国家统一部署、多方鼎力协作的重要成果。自2006年启动规划编制前期工作以来,在完成资源调查、长城认定、信息系统、省级规划的基础上,经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并反复完善,国家文物局主持编制完成《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并报国务院同意。“规划为建立长城保护传承利用长效工作机制,督促各省(区、市)将长城保护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提供了重要遵循。”刘玉珠说。

刘玉珠介绍了《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特点。一是阐释了长城价值和长城精神,强调了长城文化景观的特性,提出规划核心是长城价值的保护展示,规划目标是长城精神、抗战精神、长征精神的传承弘扬。二是明确了长城保护的重点是秦汉长城和明长城,部分明长城作为“长城抗战”物质见证,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提出了长城重点点段遴选标准,以及开展长城国家遗产线路建设等工作设想。三是强调协调处理好全面保存与重点保护、分级管理与分类保护、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遗产保护与传承弘扬的四种关系。

在问答环节,刘玉珠、宋新潮就长城精神和长城价值的阐释弘扬、长城保护中的社会力量参与、长城保护维修、长城保护国际交流合作、长城参观游客管理、长城保护经费、长城保护中的科技应用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了解,我国各时代长城资源分布于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04个县(市、区)。近年来,长城沿线各级政府把长城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长城保护状况明显改善,长城保护社会效应不断彰显,长城精神得到传承弘扬,“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长城保护新局面逐渐形成。